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、组织和个人。无论天涯海角,无论时日长短,必将追查到底;行天理,再现公道,匡扶人间正义。
最新追查通告
  • 追查广东省湛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余梅、吴少川的责任人的通告2025年10月19日
    涉案主要责任人:广东省湛江市政法委书记陈元;湛江市公安局局长国涛;湛江市赤坎区政法委书记林广智;赤坎区公安分局局长郑调;赤坎区检察院检察长何金陈,经办检察官许惠施;赤坎区法院院长叶辉,法官莫凯程、杨莹莹、吴翠萍;寸金派出所所长陈志超,警察梁斌、邓志军、曾志浩、蔡廷印、杨观泽、韩沅芮、朱盖冲、邹水龙、翁源彬、邹琳、陈伟豪;湛江市看守所所长谢凯祺。
  • 追查广东省湛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余梅的责任人的通告2025年2月16日(10月17日更新)
    涉案主要责任人:广东省湛江市政法委书记陈元;湛江市公安局局长国涛;湛江市赤坎区政法委书记林广智;赤坎区公安分局局长郑调;赤坎区检察院检察长何金陈,经办检察官许惠施;赤坎区法院院长叶辉,法官莫凯程、杨莹莹、吴翠萍;寸金派出所所长陈志超,警察梁斌、邓志军、曾志浩、蔡廷印、杨观泽、韩沅芮、朱盖冲、邹水龙、翁源彬、邹琳、陈伟豪;湛江市看守所所长谢凯祺。
  •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威、赵喜兰的责任人的通告2025年2月16日(10月15日更新)
    涉案主要责任人:辽宁省沈阳市政法委书记谷军营;沈阳市苏家屯区政法委书记邹学英;苏家屯区公安分局长张涛,原局长曾彦,国保大队长张忠余,副大队长宋政和,教导员韩平,警察曹鹏;沈阳市浑南区政法委书记宋军大;浑南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宏立,公诉人赫梦瑶;浑南区法院院长王文艳,法官郝小丽,陪审员贾永婷、于濛;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志文,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波、巴红岩。
  • 追查河南省郑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白鸿敏的责任人的通告2025年10月16日
    涉案主要责任人:河南省郑州市政法委书记吕挺琳;郑州市金水区政法委书记李力;金水区公安分局局长毛保国;郑州市新郑市政法委书记姚志刚;新郑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文胜;新郑市法院院长吴小锋;郑州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殿福;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派出所所长彭培广;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所长王晓峰。
  • 追查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王志新的责任人的通告2025年7月29日(10月14日更新)
    涉案主要责任人:河北省唐山市政法委书记来广普;唐山市公安局长黄三平;唐山市迁西县政法委书记李胜东,原书记张怀良,副书记卢立伟,原“610办公室”主任王国军;迁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杨笑军,副主任万学军、李子文,迁西县公安局长高磊,原局长贾宝忠、郭志强,副局长包思远,原副局长付国强,国保大队长刘云波,教导员刘丽川,副大队长朱剑影;迁西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健。
  • 追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、齐齐哈尔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袁洪英的责任人的通告2025年8月31日(10月14日更新)
    涉案主要责任人:黑龙江省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长郑宝明;哈尔滨铁路派出所长肖龙顺,警察汤云浩;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胡丽丽,检察官封亚明;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院长‌王迎君‌,原院长武迎松,法官王磊;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长王迪,审判员韩冰、苏力德;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法委书记李拥军;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法委书记赵荣启;龙沙区公安分局原局长陈立春,国保队长姜浩。
  • 追查辽宁省葫芦岛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聪的责任人的通告2024年9月3日(2025年10月14日更新)
    涉案主要责任人:辽宁省葫芦岛市政法委书记刘阳春;葫芦岛市公安局长刘耀南;葫芦岛市龙港区政法委书记王超;龙港区公安分局长郑永智,国保大队长刘明涛,教导员王奎;龙港区检察院检察长关德权,检察官王福飚;葫芦岛市连山区政法委书记张建党;连山区检察院孙玲,公诉人杜扬;连山区法院院长杨书泽,刑事审判庭庭长王连廷,法官王月秋;葫芦岛市中级法院院长武继军,审判长王亨。
  • 追查河南省洛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慧敏、李仕海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25年10月15日
    涉案主要责任人:河南省洛阳市政法委书记王森,原书记张玉杰、杨骁;洛阳市公安局局长楚国剑,原局长张武清;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政法委书记张相淦,原书记杨利伟;瀍河回族区检察院检察长栾明璐,公诉人张旭艳、齐海燕;瀍河回族区法院院长耿艳升,审判长潘飞,法官助理胡萍;洛阳市看守所所长张正伟;河南省郑州监狱监狱长程文高,原监狱长丁生伟。
  • 追查湖北省黄冈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菊花的责任人的通告2025年10月15日
    涉案主要责任人:湖北省黄冈市政法委书记刘忠诚;黄冈市公安局局长牟波;黄冈市黄州区政法委书记殷育红;黄州区公安分局局长童巍,国保大队长张令,副大队长曾刚;黄冈市武穴市政法委书记王光华;武穴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君武,公诉人陈杰勋,公诉人助理刘芳君。
  • 追查辽宁省新宾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庆胜的责任人的通告2024年5月12日(2025年10月11日更新)
    涉案主要责任人:辽宁省抚顺市政法委书记宋一甲;抚顺市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孟宪宾;新宾县公安局局长李文良,国保大队长迟峰、张立军;新宾县检察院检察长冯珲;抚顺市顺城区政法委书记张卓;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刚,公诉人刘丽娜,公诉人助理王琪;顺城区法院院长刘军,刑事庭庭长冯艳,审判长马跃,审判员李震、李晓东,书记员盛铭;新宾县永陵镇派出所所长李帅。